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柘榮縣公安局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輔警3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下表。崗位具體工作地點、內容、時間視實際工作需要而定,輔警須服從公安機關統(tǒng)一調配。
編號 |
崗位 |
人數(shù) |
性別 |
崗位職責 |
其他 |
01 |
普法宣傳隊(女子騎行中隊) |
2名 |
女 |
協(xié)助從事公安普法宣傳工作。 |
具備從事5年以上剪紙工作經(jīng)驗及相關證件。 |
02 |
派駐綜治服務中心 |
1名 |
男 |
協(xié)助綜治中心做好綜治維穩(wěn)工作,信息化建設,網(wǎng)格化服務管理運行工作. |
二、招聘原則及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采取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相結合的方法,擇優(yōu)錄取。
三、招聘條件
(一)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治觀念,擁護和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和應變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服從組織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二)福建省戶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6年8月20日)。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學歷)。報考者的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四)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退役軍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輔警的配偶、子女、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業(yè)技能的人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受過治安管管處罰的;
3、受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專門矯治教育的;
4、因違紀違規(guī)等原因被開除、辭退或解聘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6、國家和本省規(guī)定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事項
1、報名資料:《柘榮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到報名現(xiàn)場領取填寫);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個人信用報告以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應聘人員請到學信網(wǎng)(www.chsi.com.cn)上進行學歷認證打印,并提交報告)。退役軍人需提交《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材料實行現(xiàn)場審核。報名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對于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作為不誠信依據(jù)記錄在案。
2、報名時間:即日-9月5日。
3、報名地址:柘榮縣柳城東路222號(縣公安局8樓政工室)
4、聯(lián)系方式:0593-6198199。
五、招聘程序
1、筆試。經(jīng)初審合格者參加筆試,筆試時間(以縣公安局通知為準)。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滿分100分,時間90分鐘,考試內容為法律基本知識、基本常識以及對公安機關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況等。不指定考試參考書。
2、體能測試。由柘榮縣公安局組成體能測試小組,測試項目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應聘目的、政治立場、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和價值觀念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4、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5、體檢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資格,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考試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半年內有效,若有人放棄錄用或辭職,可從未錄用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6、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政審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家庭成員情況等,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公示。根據(jù)考試成績和體檢、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柘榮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1個月。
8、聘用人員按照縣公安局有關規(guī)定,組織開展崗前培訓。
六、用工形式
用工人員采用勞務派遣方式,聘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勞務派遣手續(xù)。
七、福利待遇
根據(jù)人員學歷和崗位層級的不同,試用期滿后月薪約4500元(含個人和單位繳納的“五險一金”部分)。
婚假、喪假、產(chǎn)假、帶薪休假等按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八、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在正式聘用后,進行崗前培訓掛靠在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隊。
2、應聘人員應確保手機通訊暢通,參加筆試、面試、體能測試或體檢、政審時,應攜帶身份證。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的,視為自動棄權。
3、從柘榮縣公安局往期公開招聘的輔警崗位中辭職,自批準辭職之日起不滿一年的,不得報考。
4、應聘人員提交的各項材料,由我局統(tǒng)一存檔保管,不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