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圍
本次招聘共有1個崗位,合計1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條件詳見《2025年廈門市翔安區(qū)市政公用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輔助服務管理人員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 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7.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現(xiàn)役軍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學業(yè)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尚未解除黨(政)紀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5.在各級公務員、企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6.受處分期間或者還在影響期限內的。
7.錄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9.國家法律法規(guī)、黨紀政紀和有關政策另有規(guī)定不能擔任企業(yè)職務的。
三、報名有關事項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得更改,并以所報考崗位參加考試。
(一)注意事項
1.報考者應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或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招聘的人員應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應聘人員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
(二)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三)報名地點
報名地點:廈門市翔安區(qū)民安街道蓮亭路845號5樓翔安區(qū)市政公用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綜合部
咨詢電話:0592-7882810 聯(lián)系人:小孔
(四)報名材料
報名時應提交報名表《附件2:廈門市翔安區(qū)市政公用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招聘報名表》一式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張(貼于報名表上),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復印件依序裝訂成冊:
1.有效身份證。
2.崗位要求的學歷(位)證書、學信網認證材料2份(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各1份,自考本科的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崗位要求的工作經驗證明材料(詳見下述七、其他事項第5點)。
4.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崗位有要求才提供,例如職業(yè)資格證書等)。
以上報名資料除有效身份證和學歷(位)證書等原件外,其他資料概不退還。
(五)資格審核
1.資格條件的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全程,應聘人員須全面逐項對照招考崗位要求等確認自己符合簡章規(guī)定及報考崗位資格條件方可報名,并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應聘人員現(xiàn)場報名時招聘單位將進行資格初審,對不符合條件的當場退回;應聘人員可根據要求,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補齊相關書面佐證材料并經審核通過,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報名結束后,招聘單位將根據崗位資格條件再次對應聘人員報名資格進行資格復核。
3.審查通過的,將電話或短信通知應聘人員進行考試(考試時間、地點待定,以通知為準)。
4.辦理聘用手續(xù)時,招聘單位將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再復核。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
組織符合崗位條件的應聘人員進行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分為100分,成績合格線為60分。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擬聘人數(shù)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開考,情況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用人單位研究決定。(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列,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若某招聘崗位參加筆試人員均達不到合格線,則重新招考。
五、體檢
(一)體檢。從筆試分均合格者中,根據筆試分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文件的要求(崗位對身體條件另有要求的,還須符合相應項目規(guī)定的標準),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yī)院結合實際確定。體(復)檢費用應聘人員個人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待定,屆時通知。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段內按要求到指定的醫(yī)院集中體檢,體檢項目需全套完成,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
組織體檢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
女性報考者因懷孕、哺乳期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y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二)遞補。在筆試后、錄用等就業(yè)手續(xù)前,因體檢不合格的,或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資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遞補,原則上可從本崗位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人員按綜合總分排名依次遞補,每個聘用名額僅可遞補一次,擬遞補人員自動放棄資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實施遞補的,均不再順延遞補。
(三)公示。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招聘單位公示欄紙質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擬聘崗位以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
六、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結果無異議,擬聘人員應于公示期滿后1個月內提供辦理聘用手續(xù)所需的材料,因情況確實特殊、無法在上述期限內提供完備資料的,與招聘單位協(xié)商同意并書面承諾后可適當延長材料提交時限(延長時限原則上不超過2個月),否則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持國(境)外學歷(位)者在崗位資格復核時需提交或書面承諾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相應學歷(位)證書及其認證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辦理入職手續(xù)后,由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含試用期)。
七、其他事項
(一)年齡、工作經歷(經驗)、資格(歷)的計算
年齡、工作經歷(經驗)、資格證書的資歷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如:2025年6月1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計。如:最高年齡要求35歲是指1989年6月13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員,其他的年齡要求以此類推。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具有XX條件以上的,指具有XX條件或XX條件以上所有條件中任何一個即可。如: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歷;取得初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取得初級、中級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中的任何一項或其中兩項或三項都可。
(二)專業(yè)認定
此次招聘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5年)》(簡稱《專業(yè)指導目錄》)進行專業(yè)條件的設置和審核。應聘人員報名時要如實填寫(只字不差)所學專業(yè)。若報考者所學專業(yè)不在《專業(yè)指導目錄》中,報考者須提供學歷證、學位證、主干課程成績表、論文發(fā)表情況、學校證明等有效憑證,由招聘單位負責認定。
將專業(yè)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yè)須符合《專業(yè)指導目錄》中類下所列專業(yè);將專業(yè)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報考者所學專業(yè)須符合所列專業(yè)。
(三)學歷(位)認定
報考者的學歷(位)應為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位)。
1.境內學歷(位)
用于報考的學歷(位)(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學歷的報考者,以輔修專業(yè)報考的,其專業(yè)資格也可以按照本人同時收錄在學信網學信檔案版塊學歷信息和學位信息欄目的輔修專業(yè)信息予以認定。
2.第二學士學位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xù)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取得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與對應本科專業(yè)相應證書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進行查詢認證。
3.國(境)外學歷(位)
持國(境)外學歷(位)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境)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4.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yè)學歷(位)
根據《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yè)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yè)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yè)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yè)證書的報考者,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
(四)工作經歷(驗)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yè)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職業(yè)見習等靈活就業(yè)人員,也視為具有工作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工作經驗,應聘人員須提供養(yǎng)老保險繳費憑證或工資發(fā)放表等有效憑證、聘用(勞動)合同或所在單位出具的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崗位的工作情況證明。全日制普通教育畢業(yè)生參加經人社部門核定的職業(yè)見習,若從事的工作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工作經驗相關,其畢業(yè)后的職業(yè)見習年限可視同工作經驗年限。
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間的實習、社會實踐經歷(含兼職工作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驗)。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工作經歷(驗)年限可以分段按月合并計算。不同單位的相同(似)工作經歷(驗)證明可分別開具,累計計算。
(五)職稱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職稱是指經社會化評審、全國統(tǒng)一考試或考核確認等方式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不含通過非公有制企業(yè)職稱評審方式取得的職稱。
在資格復核時,尚未取得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職稱證書的,可提供成績單(須證明通過考試)、評審通過文件或考核確認表等有效材料。
(六)回避情形
招聘單位工作人員凡有下列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也不得聘用至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內設機構正職崗位:
1.夫妻關系;
2.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3.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5.其他親屬關系,包括養(yǎng)父母子女、形成撫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
所稱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包括:
1.領導班子正職與副職;
2.同一內設機構正職與副職;
3.上級正職、副職與下級正職;
4.單位無內設機構的,其正職、副職與其他管理人員以及從事審計、財務工作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5.內設機構無下一級單位的,其正職、副職與其他管理人員以及從事審計、財務工作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存在應當回避情形的,須實行履職回避。
本簡章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解釋,必要時另行補充通知。情況確實特殊的,包括個別崗位是否取消招聘問題等,由招聘單位研究后做出決定。
附件:
1、2025年廈門市翔安區(qū)市政公用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輔助服務管理人員招聘崗位信息表.docx
2、廈門市翔安區(qū)市政公用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報名表.doc
3、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5年).docx
廈門市翔安區(qū)市政公用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