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2021-09-06 04:31:01 關注:106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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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校法學院擬公開招聘項目制實驗人員1名,工作地點為泉州,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1.負責巡回法庭、模擬法庭、模擬仲裁、法律診所、法律援助等法學實踐教學的組織與實施;
2.負責校外法學教育實踐基地的建設與維護,參與課題調研、疑難案例研討、學生社會實踐、庭審觀摩等校外實踐教學的組織與實施;
3.參與法學仿真模擬實驗室建設,提供數字化網絡信息服務。
二、招聘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愛崗敬業(yè),無黨紀、行政處分或被調查的記錄;
2.碩士研究生,且本科起點,境內畢業(yè)生應雙證齊全,境外畢業(yè)生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
3.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文學、管理學、法學等學科門類下相關專業(yè),法學專業(yè)或有法律相關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三、招聘程序
(一)個人申報
應聘者于2021年9月16日12:00前登錄華僑大學人才招聘系統(tǒng)(http://zhaopin.hqu.edu.cn),點擊查看“華僑大學法學院公開招聘項目制實驗人員(2021年9月)”版塊,填寫各項信息并上傳附件材料。若因簡歷信息不完整被退回,請及時補充并于9月17日12:00前重新上傳。逾期系統(tǒng)關閉,不再接收簡歷。
(二)考核
學校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擇優(yōu)確定參加考核人員名單,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網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原則上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比例不低于3:1,方能組織考核。若比例未達3:1,確因崗位急需,經審批,方可組織考核,考核將實行總分數線控制,即應聘者成績不低于總分的70%方可進入下一考核環(huán)節(jié)。
經綜合考核、職業(yè)能力測試、體檢合格后,確定擬聘人選報學校審批。
(三)聘用
學校確定擬聘人選,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監(jiān)督和舉報。公示無異議,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如無合適人選,該招聘崗位暫時空缺。應聘者原則上應在接到錄用通知后的一個月內辦理入職手續(xù)。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員按華僑大學直聘型項目制管理,以勞務派遣方式簽訂合同。首個聘期3年,考核合格后可續(xù)聘。工作滿5年后可按照學校相關規(guī)定參加學校長聘項目制的選拔,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取得博士學位者可直接簽訂長期聘用合同,享受校內同類人員的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
學校根據國家及屬地政策,按規(guī)定繳交社會保險和公積金。
五、有關問題說明
1.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崗位。
2.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xié)議無效。
3.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參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要求執(zhí)行。
4.招聘過程的相關信息將在我校人才招聘網站及時公布,請密切關注。
5.咨詢電話:0595-22693889。
華僑大學人才交流中心
2021年9月1日
原標題:華僑大學法學院公開招聘項目制實驗人員啟事(2021年9月)
文章來源:https://jobs.hqu.edu.cn/info/1015/26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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